受当事人请求,笔者取车200多公里,从资阳前往四川西充县,采访了战斗模范无辜蒙冤坐牢的赵帮宁老人,连续三天,赵帮宁老人声泪俱下,字字血泪,讲述了他的悲剧人生。他之所以邀请笔者采访他,目的是,希望以他的悲剧告诫世人,千万绝对不能再发生他一样的人生悲剧!

  赵帮宁出生在四川省西充县金泉乡一村七组一个农民家庭,年仅一岁半时父母双亡,他和哥哥赵帮厅,被一个家庭比较殷实的堂叔收养,送他去学堂读了几年书。

  1946年,年仅14岁的赵帮宁被青年军203师抓了壮丁。长官见他有文化,就把他分到通讯连当了一名通讯兵。

  1949年初,部队北上到达陕西咸阳,赵帮宁所在的部队投诚,他被分到某部当了一名机枪手。随即便参加了解放宝鸡、兰州、酒泉、玉门等地的战斗,并多次负伤。因其作战勇敢,曾荣立三等功,多次获嘉奖。兰州战役后,被授予“战斗模范”称号并颁发了纪念章。

  1950年2月,赵帮宁加入共青团,1951年2月加入中国,先后担任班长、文化教员、营部书记、参谋。

  1951年冬,赵帮宁随部队开赴朝鲜,在小炮连任副排长、排长。入朝后大大小小参加了100多次战斗,1953年一次恶战中,右胸靠下腹处中弹,差点丧命,送军部医院取出弹头才保住了性命。

  1953年8月,朝鲜停战,赵帮宁仍留在朝鲜支援建设,1955年3月回国,随即转业到四川遂宁。经过两个多月的政策培训,上级指示由赵帮宁带队,将西充籍的30多名转业军人带到西充武装部,西充县文教局见赵帮宁有较高的文化,就接纳他当了一名教师,先后在金泉、扶君、华光等地中小学任教,并一直担任教导主任。

  1970年,在华光中学任教的赵帮宁,见不得整人害人那一套,对当时的工作组借政治运动,斗这个教师,批那个教工表示不满,工作组就想整一整他。

  于是,一张“赵帮宁是混进人民军队的特务、是混进内部的叛徒,是混进教师队伍中的反革命”的大字报,在学校掀起轩然。但经内查外调,却没查出赵帮宁有任何问题。

  政治上没整倒赵帮宁,有人就在“生活作风”上做起文章来,说赵帮宁“破坏军婚”,了一名现役军人的未婚妻张某。

  原来,1963年,当时年仅12岁的张某在上学途中跌进洪流之中,赵帮宁闻讯,跳进洪水,追了100多米才把已经昏迷的张某救起。

  当过兵、懂得特殊救护的赵帮宁,当即对张某采取了人工呼吸,把张某从死神手中拉了回来。之后,张某父母为感激赵老师,就叫张某认赵老师为“干爹”。

  那个年代,人们对男女交住十分敏感,个别居心不良的人,对赵帮宁与张某的来往心存邪想。于是,想整赵帮宁的人便“借题发挥”,硬说赵帮宁了张某。

  于是,赵帮宁被停止组织活动,接受组织审查。而张某,则一次又一次被组织上的人找去,要求“交待”与赵帮宁的“男女关系”,张某坚决否认。审查工作持续两年多时间,直到1972年,组织上才通知,恢复赵帮宁的党组织关系,“破坏军婚”这才不了了之。

  话说六七十年代,生活困难,无论卖什么产品,都实行票证。吃粮要粮票,穿衣要布票,买副食要副食票,吃肉也要肉票。而肉票的制作和发放,则是县食品公司负责。

  1975年,赵帮宁所在的化光公社出现一种怪现象,普通老百姓分配的肉票老是割不到肉,而公社一些干部却三天两天就可以割一次肉。按说,肉票都是定量的,这些公社干部哪来那么多肉票呢。

  说来也“活该”赵帮宁倒霉。就在这两年,他除了自己教书的本职工作外,还被组织上指定,为公社以下干部作政治、政策培训,他在给公社干部们上课时,听到一个情况,说华光中学一名教师在向公社干部们出卖肉票,从中牟利。

  赵帮宁把他知道的情况向校长作了汇报,校长支持赵帮宁向上级反映,赵帮宁表示,他一定用党性作担保,实事求是调查,绝不整人害人。

  随即,赵帮定被指定为代表,与县食品公司领导一道,清理肉票的来源。对此,公社有人跳出来,叫赵帮宁不要“太积极,太认真,调查走一下过场就行了”!

  然而,赵帮宁却“不识时务”,仍然一丝不苟地做出详细的调查,结果,查出华光中学教师文某某私造大量肉票,或卖或送公社干部,一边牟利,一边贿赂干部。

  1976年署假放假第一天,县上派了一个工作组,叫赵帮宁不准离开学校,老老实实交待问题。

  赵帮宁感到莫名其妙。他觉得自身没有任何问题,拒不交待。公社党委的一名书记对赵帮宁说:“你要以党员的名义,向党老实交待你的问题!”赵帮宁说:“我以党性作担保,我没有任何问题!”

  公社书记突然雷霆大发,拍桌子打巴掌,赵帮宁不甘示弱,也拍桌子打巴掌说:“战场上出生入死都过来了,还怕你这点小风小浪!”书记色厉内荏,大叫:“我整不倒你赵帮宁,我这个书记都不当了!”

  就这样,赵帮宁被关在屋子里不准走动,不准妻儿看望。屙屎屙尿都有人跟着寸步不离,每天被逼交待问题。

  这一关就是一个多月。这期间,工作组的人轮番叫赵帮宁交待女学生的问题。工作组的人说,1970年他就破坏军婚,让他滑了过去,而今又学生,新账老帐要一起算。

  赵帮宁觉得,这是有人在遂意整他,他完全是冤枉。他坚决不承认了女学生。

  工作组的人说他不老实,要他下跪,不准他睡觉。还说,他的学生孙慧都已经交待了他了孙慧多少多少次,并把早就写好的材料拿来叫赵帮宁签字盖鸡斗(即手印),赵帮宁坚决拒绝,宁死不肯屈服。

  8月中旬,被折磨得身心俱疲的赵帮宁,心想老是这样下去,工作组肯定不会收场。自己只有以死讨清白了。

  于是,他向党组织写了一份说明自己从未做过错事的遗书,请求党组织在他死后查清他的问题。他咬破手指,盖了血印。然后,就把支农时留下的半瓶农药喝了下去,关上门窗,躺倒床上,静静等死。

  昏死的赵帮宁被校长赵四雨、公社党委副书记侯冠良及时查觉,立即把他送到太平镇医院,经抢救保住了性命。

  之后,工作组把他们所整的材料送到县公安局,随即又讨论对赵帮宁给予开除党籍的处理。

  开除党籍的材料整好以后,叫赵帮宁签字,赵帮宁就签了“不是事实,语见附页。”

  在全公社的党员大会上,赵帮宁还是坚决否认奸污女学生,并说一定要控告污陷他的人。

  然而,赵帮宁的控告不知落到了谁的手里,他不仅没告倒别人,他自己却于1977年1月18日,被县公安局予以逮捕。

  关进看守所后,赵帮宁多次挨打受罚,但他始终不承认自己有罪。办案人员拿起材料叫他签字,他一个字也不签。

  关押期间,不断有干部来找他谈话,要他明白的政策是“坦白从宽,抗拒从严”,老老实实交待了,组织上会从他对革命有功予以考虑而从轻处理。这样,对他,对他子女都有好处。

  有的干部劝赵帮宁说,你女儿上高中,一直是前三名,如果你老是抗拒,对你女儿极为不利。那么有前途的女子,不读书就太可惜了。

  言外之意,赵帮宁如果抗拒交待,女儿读书的前途就会被葬送。想到女儿的前途,赵帮宁哭了,他真想“抓屎糊自己的脸”,就按办案人员的意思承认了女学生,以免背个“抗拒”的罪名遭到重处,更影响儿女的前途。

  然而,一生光明磊落、刚直不阿、没有半个污点的赵帮宁,绝不肯向邪恶屈服,绝不能无端往自己脸上抹黑。

  对此,赵帮宁还是坚决不承认。被关了7个月的赵帮宁,因拒不坦白,西充县人民法院于7月8日以112号刑事判决:认定赵帮宁奸污女生孙某、奸污回乡女知青张某(因张当时还未与军人结婚,不算“军婚”而改为回乡女知青),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
  赵帮宁在判决送达书上写道:“坐监、坐牢、杀头,我也要控告这件冤枉的案子。”

  赵帮宁当即要求上诉,但看守人员却不给他笔墨写上诉状,他上诉的权利被剥夺。

  正是赵帮宁拒不坦白,获得重罪,其子女也遭到打击。读了一年半高中的大女儿被迫辍学,两个儿子也不准读书,当时大儿子年仅10岁,小儿子年仅5岁,后来几近文盲。

  1978年春节过后,一个年轻的女军官来劳改队看望赵帮宁,这使赵帮宁感到十分惊讶。这个女军官不是别人,而是赵帮宁当年教过的学生任天华。

  1959年,任天华在赵帮宁所在的初中班学习。因其天资聪颖,学习成绩很好,赵帮宁就对其着意培养,初中第二年就培养任天华入了团。

  任天华家里6姊妹,经济比较困难,赵帮宁还用微薄的工资给任天华买笔墨。1962年,任天华一跃考上了育英高中学校,成绩一直处在班上前三名。

  高中第五期,有天,任天华突然来到赵帮宁所在的金泉学校,向赵老师哭诉了她的痛苦。

  原来,不久前,有同学败坏她,说她与某男生关系不正常,她非常气愤,与说她坏话的学生动了抓扯,那个被败坏的男生被停了学。现在老师和同学对她极为鄙视,她精神受到打击,成绩急剧下降,她本想辍学不读了,但她却舍不得放弃自己的理想和前途。

  任天华说,她家父母都是老实的农民,说不起话,她知道赵老师是员,为人正直,她实在走投无路,所以来找赵老师,请赵老师帮帮她,她该怎么办。

  赵帮宁当即义愤不已。他告诉任天华千万不能放弃自己的理想,他给了钱叫任天华先去吃饭,然后立即陪着任天华赶到育英中学,向何绍志、黄建两位校长反映了情况,两位校长非常重视,召集了相关教师,开会讨论改变对任天华的态度。

  之后,任天华精神上得到安慰,成绩一下子又上去了,一跃考上飞行学院,毕业后即分配到北京某机场工作,并与一名军官结了婚。

  1978年春节,当任天华回家探亲时,却得知赵老师因“男女关系”而判了刑。任天华坚决不相信赵老师是那种道德败坏的人。于是,她来到劳改队,看望了她的恩师。

  了解了恩师的冤案,任天华回到部队,将赵帮宁所写的申诉材料送到中央、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,不断地为赵帮宁鸣冤。

  1982年12月28日,在任天华夫妇呼吁的情况下,西充县人民法院以量刑过重为由,给予赵帮宁减刑3年。

  就在这年8月,任天华夫妇亦从部队转业,分配到南充工作。得知恩师的冤案并未彻底,任天华十分义愤。她当即召集南充有些前途、并且都是赵帮宁的十余名学生一起商量,要为恩师昭雪极尽全力。学生们纷纷支持赵老师申诉昭雪,并表示从经济上给赵老师以必要的帮助。

  刑满释放时,赵帮宁已五十有五,今后的人生时日已不很多。他想,“人活一张脸,树活一张皮”,一定要在自己的有生之年,为自己的冤案讨个清白。

  妻子说,他去劳改后,她含辛茹苦,拉扯着三个孩子,之所以没有弃家而去,就是因为她了解自己的丈夫,相信丈夫没有污点。现在虽然刑满释放了,但不能就这样一辈子背着冤情,一定要申冤,一定要昭雪!

  多年来,本可以有较好前途的儿女,因为父亲的冤案,前途受到极大影响,人前人后,总是抬不起头来。

  有家人的理解,赵帮宁便一刻也没有停止申诉。他白天干活,晚上便写申诉材料,写了就送,不送便是寄。省、市、县各级法院、公安、检察院、人大、政府、信访办、教委、政法委等,前前后后寄送申诉材料达3000多份,家里一年养头肥猪,卖了就作为去省城的路费。

  去西充、南充,就卖鸡蛋作路费,没有钱就步行,靠两条腿,奔波于西充、南充以及成都之间,申诉行程可达5万多公里。

  1994年6月,身心俱疲的任素芳因病再也爬不起来了,弥留之际,她拉着丈夫的手说,她不做犯的妻子,她希望丈夫一定坚持申诉,坚持到讨回清白的那一天。到了那一天,她希望丈夫到她的坟头,把讨回清白的消息告诉她,让她九泉之下也好瞑目。

  为了妻子的遗愿,赵帮宁咬紧着牙关,继续申诉。妻子死时,他已65岁,眨眼几年过去了,年过七旬的赵帮宁,身体大不如从前。常常早上走着出门,至晚却还回不了家,儿子女婿知道他不会去住旅馆在外过夜,就骑摩托去他回家必经的路上等他。

  时间久了,儿女们担心他年龄大了发生意外,就小心翼翼地劝他算了,别申诉了,他却坚决地说:只要还有一口气,就一定要申诉!

  日历翻过了21世纪。2001年的秋天,赵帮宁任教时的十几名同事,自称为“老朽”的这些退休教师,聚集到一起,商量着要帮赵帮宁申冤昭雪。

  以鲜继怀、赵帮定、贾世舟等老教师为代表,把赵帮宁的冤情向县法院反映,县法院一位负责人认为,赵帮宁的冤案要昭雪,只有叫当年所谓的“受害人”站出来说话,通过受害人才能澄清赵帮宁的清白。

  为此,老教师贾世舟自告奋勇,与赵帮宁的外侄何礼恩等人,费尽万般周折,终于使当年的“受害人”打消顾虑,书面道出了当年她们遭受屈辱的内幕。

  张华,1970年被工作组说成是赵帮宁破坏军婚而“奸污”了的女子,1976年8月又被办案人员弄去关了起来,要她承认当年赵帮宁奸污了她。

  这时,张华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,丈夫从部队退伍回乡后,在某乡当了一名“八大员”(当年各地协助乡里工作的工作员,不少人因工作出色而转为国家正式干部)。

  办案人员对张华说,如果她不承认赵帮宁奸污了她,她就是包庇赵帮宁,就要按包庇罪判刑,同时还要撤掉他丈夫“八大员”的工作,叫他丈夫滚回乡下去。如果她承认了,办案人员保证给她保密,绝不让任何人知道。

  为了丈夫的工作,为了自己不因“包庇”犯罪而判刑,张华虽然没有承认赵帮宁奸污她,但她却被迫在办案人员整好的“赵帮宁奸污回乡女知识青年张华”的材料上盖了“鸡斗”(即手印),至于材料里写了些什么内容,她根本就没看。

  之后,张华把自已所受的屈辱说给丈夫听,丈夫信任她,支持她申诉,她随即向有关部门多次申诉,但没有任何人理睬她的申诉。

  另一受害人叫孙慧。2001年,已42岁的孙慧说起当年的屈辱,更是不寒而栗。

  孙慧在书面材料里记述说,当年,办案人员把她叫去,要她承认赵帮宁老师了她,她说没那回事,绝对没有。办案人员说,没有,安(即栽赃)都要给他安点在脑壳上。她说要安你们安,我绝对不安。

  办案人员就当着孙慧的面,在那里胡编,编的内容,当时尚未结婚的孙慧,听起来既荒唐又十分可笑,所以她一直冷笑,一个字也不说。

  办案人员说,你不说也可以,你只要在我们整好的材料上签个名盖个鸡斗(即手印)就行。但她却既不签名也不盖鸡斗。她说,没有的事就绝对不能冤枉好人,不能冤枉赵老师!

  孙慧还说,如果你们说赵老师了我,就把我弄去医院检查,看我是不是破了身(即是不是处女),我要求去西充、去南充、去成都大医院检查。

  孙慧当场写了“保证”,保证自己不存在“破身”,没被,如果“破了身”,她愿意坐牢、判刑。

  孙慧的要求没有得到同意,相反却惹恼了办案人员。一个办案人员突然抽出枪来,对准孙慧的额头吼道:“你好大的胆子,敢包庇阶级敌人。告诉你,你要不老实,就枪毙你!”

  孙慧被吓得大哭,尿水打湿了裤子。就这样,在办案人员的下,她在不知是什么内容的材料上盖了鸡斗(手印),但她被关押的7天里,除了盖了鸡斗却没承认一个字,也没签过名。

  所以,孙慧说,她可以保证,当年她没给办案人员留下丁点儿文字的东西。她说,她和赵教师根本就没那回事,绝不能冤枉了赵老师。

  直到多年以后,孙慧恋爱准备结婚了,却一次又一次推迟婚期,目的是一再盼望上边有人来找她,把她弄去检查,看她是不是处女,因为结了婚“破了身”就没法检查了。可是直到赵老师都释放了,却一直没人来找她。

  有了受害人的材料,贾世舟老师又找到当年参与办案的公社有关人员,这些人也证明,当年两位所谓受害人,均是只字不吐,拒不承认“被”,也没有给办案人员留下任何文字材料。

  老教师们通过艰苦努力,取得了受害人和部分知情人的材料,帮助赵帮宁重新整理了申诉材料,并递送到法院等相关单位。

  然而极为悲哀的是,2002年12月,西充县人民法院作出裁定,认为当年赵帮宁“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”。“驳回申诉,维持原判”。

  他想,自己已是土埋脖子,在世的时日已经不多,如果就这样含冤而死,死后必然不会有人为他申冤,此生背着“”的污点告终,于心实在不甘。

  他想,喝农药、上吊、跳河,都不可能“死出个名堂”,要死出“名堂”,就得去毫无希望的西充法院死。

  因为,当初是西充县法院判的徒刑,现在又是西充县法院维持他们的冤案判决,那就死到西充县法院,要在县法院“死出个名堂”。

  于是,他写了一份长长的遗书,意在跳井时,将遗书放在井口好让人知晓他已跳井。

  一个中午,趁法院的人都下班了,他来到了法院,来到那口古井边。古井口上压了一块石板,他费力移开石板,准备往里跳,却发现古井已被填了渣土,仅余一尺来深了,而且井里边根本就没水。

  赵帮宁在井边坐了两个多小时,后来有人从这里路过,看见赵帮宁这个“老申冤户”,就把他劝出了法院。

  赵帮宁想,这次没有死成,大概是命运着意安排不让他死,那就留着这口气,继续申诉。

  2003年春节过后,赵帮宁向县政法委杨天斌书记递上喊冤书,杨书记打电话把法院承办复查人员找了来。听取了办案人员的汇报后,杨书记要求办案人员去南充中院汇报案情,看中院是啥意见。杨书记说,必要时他要亲自去中院。后来中院说,案子还是得由西充县法院办理。

  西充县法院不久前才裁定维持原判,现在还是由县法院办理,能办理出新的结果吗!赵帮宁横下心,不找法院,找县委!

  于是,他找到县委分管政法的陈昌义书记,递上他的“喊冤书”,陈书记随后作出批示,请有关部门处理。

  紧接着,2003年4月,西充县召开人代会,赵帮宁又向人大常委会递上“喊冤书”,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延聪十分重视,庚即安排法工委启动司法监督程序,并指派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蒙庆苏负责查处。

  赵帮宁经济十分困难,县人大就向县司法局建议,为赵帮宁安排了鲜德伦、文永强两位法律工作者为代理人实施法律援助。

  两位法律工作者一个多月的内查外调,调查了当年涉案的相关证人、知情人、承办案件的专案组人员30多人,搜集了证据21份。终于彻底揭开了冤案的老底:

  1976年7月13日,前文提到过的那位伪造肉票牟利的文某某,向组织写了一封检举信,检举赵帮宁3次奸污了女学生孙慧。

  仅这一份检举信还不够,文某某又挑起肉票受益最多的一名公社干部之女冯某某,冒用赵帮宁所教过的几名学生的名义,署名揭发赵帮宁5次奸污了女学生孙慧(20多年后经调查,这些学生,至今不知道当初有人冒用她们的名义揭发了赵老师)。

  当时,派驻华光公社的“四清”工作组,给该公社内定了三个“打击”指标,华光公社党委收到揭发信后,如获至宝,当即成立了专案组,把赵帮宁内定为重点打击对象。

  专案组一次又一次威逼赵帮宁承认奸污了女学生,但遭到坚决拒绝。专案组工作人员因“工作不力”,多次受到工作组长刘某某的训斥,刘某某要求专案人员:把这次任务当作政治任务来完成,撬不开赵帮宁的嘴巴,就从孙慧打开突破口。孙慧不承认,就是安,也要给他赵帮宁安点在脑壳上!

  在工作组和公社党委授意下,办案人员把孙慧弄到公社,逼她承认被赵帮宁奸污。

  办案人员李某、赵某均是“八大员”,20多年后他们承认,当时他们都年轻,都想解决正式工作、端上国家干部的“铁饭碗”,组织上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他们,是对他们工作上的能力的检验。

  于是,他们十分卖力。他们恐吓孙慧,说你不交待就是包庇阶级敌人,就要判刑坐牢;恐吓不成又许愿,说只要你承认了,我们保证你上高中。还说赵帮宁都已承认了,你承认是事实,不承认也是事实。

  最后,这两位办案人员实在没法了,就按工作组和公社党委的要求,对孙慧说,你实在没得那事,就是编都要给他编点。否则,我们决不放你回去!

  被关了7天的孙慧,不愿再关下去了,终于说:“要编,你们自己编,我坚决不编!”

  于是,两位办案人员就当着孙慧的面,以他们自己的小两口的生活为“样子”,编造赵帮宁如何奸污了孙慧。

  但他们认为,一次太少,按揭发材料所言,至少要3次,于是,李某、赵某又连夜赶工,还是当着孙慧的面,又编造赵帮宁两次奸污孙慧。

  1977年1月,公安机关逮捕了赵帮宁,孙慧在办案人员用枪口对着额头的情况下,又在材料上盖了“鸡斗”。

  而两位代理人查明,当年的“公安卷”和“法院卷”原始记录中的重重矛盾,更是莫名其妙。

  案卷中认定赵帮宁三次奸污,从作案时间、作案手段、作案情节上均是牛头不对马嘴,互相予盾。

  第一次,公安卷记载:75年快要放署假的一天,吃早饭后,开大会前,赵在阳台上点头叫我上楼,我去他寝室里,他关门上闩,把我推到窗子的砖墙上靠着,奸污了我。

  而法院卷则是:74年的一天,我给他洗被子裤子,他把我的胸部摸了,又把我抱上床,解了下装进行奸污。

  第二次,公安卷是:75年下期正种粮食期间,一天早饭后,我去还赵老师开教室门的钥匙,他把门关上,把我抱到床上进行奸污。“

  而法院卷是:75年上期,快放署假的前几周,开会前,他叫我上楼去,他把门关上,我要走,他把我抱到床上睡倒解的下装,进行了奸污。“

  第三次,公安卷是:76年上期,毕业前两周的一天早上,上课前,他在楼上点头叫我上去,他把门关上说,这下你要毕业了耍不成了,把我抱到铺头进行奸污。

  法院则是:76年上期快毕业了,他点头要我去,我去了他,把门关上,摸我胸,我3次要走他都不准我走,我去开门,他把我抱到,在我背后抱到手臂冲奸。

  然而,审判机关却以这些莫须有的、而且是牛头不对马嘴的虚假东西给赵帮宁定了罪。

  之后,赵帮宁一直申诉,如果哪一个法官稍稍有责任感,稍稍有点良心,稍稍有点人性,把卷宗提出来仔细核查一下,就显而易见问题。

  然而,西充县法院却无论是在改判减刑中,还是在2002年12月的最后一次裁定中都是“经复查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”的内容。

  司法局指派的两位代理人,历经一个多月的艰苦努力,查清了赵帮宁冤案的真相,随即向县人大作了汇报,人工委,根据代理人提供的证人证言和相关证据,两次提交人大主任会议讨论。

  最后,人大向西充县人民法院提出复查案件交办函,并定期要求法院汇报复查情况。西充县人民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,指定副院长何绍明担任再审合议庭长,再行审理。

  2003年7月31日,西充县人民法院(2003)西充刑再字第3号刑事判决书认为:“原审认定赵帮宁奸污女生事实的所谓证据存在很明显矛盾。这些所谓的证据,有的是原办案人员采取刑讯逼供方法取得的,有的是办案人员编写好后让被询问人签的字,缺乏客观性、关联性和合法性,甚至连张某某的身份都确定错误。赵帮宁奸污女生的事实不能认定。

  最后法院作出判决:撤销本院(77)法刑字第112号刑事判决和本院(82)法刑复字第99号刑事判决。宣告赵帮宁无罪。

  拿到判决书后,赵帮宁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,来到妻子坟前,原文念罢判决书,伏身在妻子坟头,久久地哭泣。

  之后,西充县委组织部、县人事局、教育局、老干局等单位讨论决定:恢复赵帮宁的公职,按离休干部解决待遇。返回搜狐,查看更加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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